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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姻自由

不知道网友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一个是自己喜欢的人,一个是父母喜欢的人,你会选择和谁结婚呢?以前,婚姻更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婚姻更多的是自主选择,自由决定。相较于现在的婚姻自由,以前的婚姻是相对束缚的。虽然现在婚姻自由,但是仍然会有一些父母打着“为你好”的名义逼迫自己的孩子跟不喜欢的人结婚,以至于最后酿下了悲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面对父母的苦苦相逼,有的人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据理力争,也有的人选择了向父母妥协,结局都有好有坏。但是在这里,小编想说,无论你最后选择了谁,那都应该是你自己做的决定,而不应该是被逼迫或者妥协于父母,毕竟这关乎到的是你未来的整个人生,你应该要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父母的意见你可以作为参考适当的采纳一下,但最后的决定应该是出于你自己深度熟虑后所做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父母可以对你的婚姻进行建议,但不能决定你的婚姻,因为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起码在法律上你是自由的,至于在灵魂上你是否自由,这得取决于你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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