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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作律师团队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与之对立的则是强迫婚姻。
2021年1月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
指婚姻中的其中一方以索取金钱或其他财物为目的缔结婚姻,另一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换取配偶的行为,一些买卖婚姻被视为人口买卖。
強迫婚姻,又稱逼婚,是指違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意願促成的婚姻,是为一种侵犯人权的现象。与其对立的则是婚姻自由。
強迫婚姻不等同包辦婚姻,強迫婚姻可以是擬結婚的一方強逼對方與自己結婚,過程中不涉及第三者如媒人、家長等。而有些包辦婚姻是在當事人同意之下進行,不屬於強迫。
強迫婚姻多通過各種手段脅迫當事人就範,脅迫手段可以是身體暴力、債務等經濟壓力或精神壓力。
是指透過參與性行為來換取他人付款的過程,其亦有性服務之稱。
性交(英語:Sexual intercourse),...,主要目的是为了令自身獲得性快感、繁殖下一代。
生育权(英語:reproductive rights),又称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1968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蘭宣言》提出“父母享有自由負責决定子女人數及其出生時距之基本人權“。1979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规定男女“有相同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
1975年联合国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通过的《一九七五年关于妇女的平等地位和她们对发展与和平的贡献的墨西哥宣言》重申:
12.每一对夫妇和每一个人都有权自由地和负责地决定是否要生育子女,并决定子女的人数和生育间隔,也有权获得这方面所需的知识、教育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