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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林冰律师以其在婚姻家事领域20多年的从业经历
深入浅出地为大家直播讲解
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两性关系变化在法律中体现
本场直播在
“小法名律”和
“林教头普法”的多个平台同步直播
全平台
观看人数将近5万,点赞2万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现在就和小法一起来回顾直播中的“爆点”吧
2021年,可能注定是个重要的年份!EGD夺冠了,马斯克的元宇宙来了,中国自己的民法典来了···可能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是“半生所学毁于一部法典”,但对每一个普通人来说,
在《民法典》中看到“中国人最低限度的价值共识”的意义是划时代的。林律师称之为“九死一生”,既表明了《民法典》对我们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做出的法律规定的关键性,也包含了“九部法律废止,一部法典诞生”现实意义。
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确,《婚姻法》也在《民法典》生效的同时废止了!但与其说是废止,不如说是延续。事实上,《婚姻法》的主要内容都纳入《民法典》之中,同时进行了增加、删减、修改,林律师也就婚姻家庭上的“新变化”,举例为大家娓娓道来!
林律师首先谈到的是,关于“婚前有重大疾病隐瞒不告诉对方”,《婚姻法》和《民法典》的不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则明确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个变化看似细微,实则
将是否撤销的婚姻的权利给到独立的个体!“婚姻无效”意味着此路不通,个人是没有选择权的;而“可撤销婚姻”意味着,一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撤销,将撤销权利给到独立个体,因为重大疾病有的时候是天生的,有的时候是非自愿的,比如劳动中遭遇工伤事故丧失生育能力,这部分人也是有结婚自由权利的。
而在财产分割上,“无效”和“可撤销”也指向不同结果。
“自始无效”的婚姻,表明双方从没有过婚姻状态,在
财产判定上以“按份共有”的原则分配;而
“可撤销”的婚姻在撤销前,婚姻状态是被认可的,
期间的财产应按共同财产来处理,大概率是平分。综上,这两条法规虽然在最后的结果上可能是一样的,但在法律上意义上还是不一样的。
遇到婚内出轨,《民法典》来支招随着近期明星离婚事件陆续被爆出,有人问:出轨犯法吗?法律会保护被出轨的另一方吗?
其实以前在《婚姻法》中并没有规定出轨一方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但是这次《民法典》的出台,针对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的修改,针对出轨,也增加了无过错方权益保障的新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
问题来了:怎么通过举证来认定对方出轨?林律师有“妙招”,
出轨的直接证据包括两个:其一,就是我们通俗的说法“捉奸在床”;其二,则是当事人的自我承认。怎么才能让对方承认呢?可以佯装原谅,让对方写下忏悔书、保证书的形式确认出轨事实,这也是法律认可的出轨直接证据。而出轨的间接证据,一般是猜测,很难被采纳。
林律师还特别指出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如果
双方互有过错,不论严重程度,都不能向对方索要赔偿。另外,针对明星父母离婚,孩子的权益保护的问题,林律师痛心疾首:《民法典》对未成人利益的保护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但很多明星子女由于过早受到太多关注,在负面事件爆出后,受到的冲击和权益侵害也是较大的,这很显然与《民法典》原则相悖。
(图:视觉中国)
走进《民法典》,女性权益保护新篇章《民法典》出台后,离婚女性更占优势?无论影视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近年来婚内女性的生活现状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林律师也认为,
女性天然弱势,给予女性一方一定的倾斜和照顾,即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幸运的是,《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1.
对婚姻自主权的重视我的婚姻,我做主!女性婚姻自主权在传统男权社会,是被剥夺的,主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才有了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倡导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民法典》毫无疑问延续了婚姻法相关规定,增加了相关规定,保护女性婚姻自主权。
2.
唤醒“沉睡”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现代家庭中相比男性,女性承担的家庭事务更多一些,且离婚后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来维持生计,也没有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通过1088条规定全面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立法初衷得以真正实现。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
夫妻一方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消除了“被负债”的土壤共债共签制度,让女性被负债的几率小了,甚至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
反家庭暴力方面的相关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准许离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对男方提出离婚的特别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6.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民法典》来了,”离婚自由“还远吗?“离婚冷静期”来了,带来的到底是离婚自由还是不自由?离婚,必须要双方同意吗?
林律师表示,离婚既要双方同意,也可以不要双方同意。必须双方同意的"离婚",指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按法律规定程序走完,领到离婚证!不一定要双方同意的"离婚":诉讼离婚,走诉讼程序,这也是一定能离得了婚,只是区分个案情况,看要花多长时间而已。
那么,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呢?答案只有八个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然而夫妻感情破裂在法律判定上有多难,大家都知道。林律师这里为大家梳理了——
判决离婚法律规定的情形:重婚(长期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举证指引参看《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公安机关的处罚证明,可作为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难举证(其他原因分居不予支持)。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民法典的重要变化,现实意义是法律给了很大的空间,给不同法官用不同的方式认定离婚法定条件,比如出轨,未来或许会有越来越多的出轨被法官判离婚案例出现。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就是
现实需要不得不由法官判决离婚:1) 一方被宣告失踪(达到一定法定年限);
2) 一审不判离,分居满一年再起诉离婚,法官判离
从《民法典》视角看彩礼及其返还纠纷2021年法律新规,彩礼不用给了?对此,林律师辟谣到,民事法律有个重要特点——即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一定要尊重个人习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彩礼,可以说是一种礼与法的规范沉淀而成的民事习惯,因此民间彩礼要尊重!
换个角度,彩礼是另一种形式质押费孝通先生:“聘礼与其说是新娘的价钱,不如说是维护婚姻关系的一笔抵押。”
薛兆丰在《奇葩说》:“两个人结婚就是在用自己的资源在做家族企业,签的是一张终身批发的期货合同。由于在家庭中,两个人付出不同,女方先付出而男方后收获,在开局之时为了保证做一份抵押也未尝不可。"
针对关于近年来“返还彩礼”的纠纷,林律也表示,依法只能用排除法,哪几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其他情况都不可以要回。
法律规定的可以要回彩礼的情形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 办了证,也共同生活了,但彩礼导致另一方生活低于平均水平生活困难,可以要求退回部分
最后,林律师深有感触地谈到了当代年轻人的婚姻观:在《中国95后数据报告》中关于伴侣条件的调查中,
大部分90后最看重“三观一致”。但生活在开放的时代,特别是现在经济发达的节奏快的一线城市里,乱花渐欲迷人眼,如何才能真正找到一个“三观一致”的人呢?
这时候,背调就很重要了!从业20载,办过那么多案子,看过那么多婚姻,林律师为大家支招如何“看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个人基本信息调查:身体健康情况,婚检不再强制,但稍作了解也有必要;
教育状况:是否学历造假,体现个人学识与素质;
工作状况:杀猪盘屡屡得手,甚至很多高知女性都深受其害,可见工作造假现象已成骗子惯用伎俩;
家庭成员状况:家庭财产调查、负债情况、违法记录、失信状况,如有以上种种均属于品行上有瑕疵。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市场上信息调查公司往往鱼龙混杂、鱼目混珠,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很多侵犯隐私的“信息调查”游走在违法边缘,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林律师建议大家如果想在婚前详细了解对方情况,尽量选择正规律所正规律师,就可以做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