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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之一结婚#2

接上篇继续分析。

那在我国,禁止的婚姻家庭行为有哪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上述二条常见且很好理解,就不做过多解释了。那如果有人违反了会是什么结果呢?这就涉及到大多数人未知的婚姻无效、可撤销的情形了,具体如下:

一、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简单来说重婚就是有二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比如喵喵和汪汪在2022年1月办理结婚证后,喵喵和咩咩在2022年5月又办理了结婚证,那喵喵和咩咩的婚姻就是无效的,是不被我国法律所认可的(此处不存在如喵喵和汪汪在此期间离婚或汪汪去世的情形)。2、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个就不举例了,窃以为作为中国人,应该都可以理顺这庞大复杂的亲属家族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就是上篇提及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二、受胁迫婚姻可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受胁迫结婚的情形在实际生活中很难界定:比如子女不想结婚,父母亲戚肯定要施加压力,那子女顺从父母安排,相亲结婚生子走流程,这算不算胁迫呢?比如喵喵很喜欢汪汪,但汪汪对喵喵无感,可汪汪迫于父母、年龄、社会等各方压力选择与喵喵结婚生子走流程,这算不算胁迫呢?比如汪汪在婚期前三天后悔,想悔婚,但汪汪的父母或喵喵的父母棍棒相逼严令必须与喵喵完婚,这算不算胁迫呢?这个就没有很清晰明确的标准了,但现代社会中被胁迫结婚的情形好像微乎其微,这里不赘述。不过,大家无聊的时候可以想想,按照自己的标准分析,到底哪种情形才算是受胁迫结婚呢?

那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会是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本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也就意味着喵喵从始至终就不是汪汪的配偶,喵喵和汪汪同居期间的财产也不能按照夫妻财产处理,如果喵喵在结婚过程中存在过错,那分割财产时还要酌情照顾汪汪。汪汪也可以根据本条规定要求喵喵赔偿自己的损失。

所以,违反法律规定结婚有风险,律师是认真的建议大家要三思而后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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