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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也有婚姻自由!

春节来临,又是一波“催婚季”逼近,让多少仍在立业打拼阶段的小青年“脑瓜仁疼”不胜其扰。然而,与此同时,又有多少单身老人在孤灯苦守,期盼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共度余生,却遭到儿女的反对而默默忍受;或者强行在一起的,又有几家能逃过鸡飞狗跳、一地鸡毛......

隔壁王叔今年65岁,王婶因病去世已三年。这三年王叔与独生儿子小王因为自己想再婚的事,由半红脸到冷战僵持的状态,谁都心里不舒服、日子都不好过。

王叔的难处是,儿子已经成家,有自己的孩子和工作,虽然住得很近,但也不能天天过来陪自己;即便晚上过来,拖家带口的三个人来,王叔还要给他们做饭、走了还要刷一堆碗碟、收拾满地的拖鞋杂物;白天就更是寂寞了,出去打点零工吧,还要赶着回来给儿子一家买菜做饭,不打工吧,实在无所事事,王叔又不爱打麻将、跳舞、唱歌。最难熬的是周末和节假日,看着别人家欢声笑语、尽享天伦,王叔心里更觉得凄苦,毕竟孙子要补课,儿媳妇要回娘家,儿子有朋友聚会,可自己又有什么地方可去呢?以前王婶在时,并不觉得,那时俩人一起逛个早市,买点菜,做点饭,干这干那,忙忙碌碌很充实。

小王的想法是,我妈刚走没多久,你就想另娶别人,还有点夫妻感情没?怎么不也得“空窗”×年?我妈帮我拉扯孩子、带孩子上课、给我们做饭洗衣服,谁能代替我妈对我的好?你半路找个老太太,让我管她叫妈,我做不到。叫阿姨?一个陌生人在家里与我们同吃同住,别不别扭?再者,她能像我妈活着时候那样,时不时接济我、资助我,解燃眉之急,给我们大人孩子买衣服买东西?她不得把我爸钱包攥得死死的,还住我妈的房子,花我爸的钱,还让我们一家恭敬她!想得美。现在你看她能走能动的挺好,再过几年她病了瘫了,你让我管是不管?

阿姨的初衷是,自己守寡多年,越是老了越想有个伴,生病时有人端水拿药到床边,真有意外时身边也有个人打个急救电话,平时也不至于做一锅饭吃一个礼拜。自己有医保、社保,不至于成为别人的负担。找个老头一起过,俩个人一起搭伙吃饭也省钱,攒点钱一时生病有“过河钱”,总不能再伸手向自己或人家的儿女要钱,孩子们的负担也都挺重的。

尽管在小王的重重阻挠下,王叔和阿姨还是搬到了一起住。试婚一年多后,俩位老人很想登记结婚,都是本分人,要给彼此一个名分。小王偷偷藏起了户口本。他不愿面对这个事实,更怕他们结婚后,王叔的房子就旁落到老太太和她子女名下了。

笔者想从法律层面,跟小王唠唠,该怎么看待和处理这件事

第一,子女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这里的“再婚”就包括老年父母丧偶或离异后再娶/再嫁的情形。

第二,老年父母再婚的,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受影响,但对父母再婚的老伴却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还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也就是说,即便父母再婚把工资、存折、房产都交给了后老伴,子女对父母该尽的赡养义务一点也不能少。有的子女威胁老年父母说,你敢再婚,我就不养你。其实,这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父母可以起诉子女支付赡养费,而且法院肯定支持!这和父母是否再婚、财产怎么处置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但是需要提醒老年人的是,您的子女对您再婚的老伴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她/他应当由自己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即便没有子女,赡养义务也不会落到您的子女头上。

第三,父母再婚后的财产安排,凭其本人意愿。

前面提到,民法典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后生活。这里的“婚后的生活”,就包括在哪方家住、钱怎么花、财产怎么处理等方方面面。老年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婚前、婚后的财产的使用、处理、安排,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子女不能想当然地认为,父母的钱、父母的财产、父母的房子就都是自己的。父母给你,或者将来留给你,那是你的;父母不给你,或者不想留给你,给谁,都是父母自主的事。你该尽的赡养义务,一点也不能少。

就王叔家的事来说,王叔名下的房子属于王叔和王婶的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产权。王婶过世没有遗嘱,其父母早亡,因而王婶这一半应当由王叔和小王共同继承,各占总房产的四分之一。因而,王叔若再婚想与后老伴共同居住、所有这套房子,可以先按市场价现金折抵四分之一房价款给小王,排除小王在这个房子上的权益。

但王叔也要想好,再婚就意味着后老伴拥有继承权。如果没立遗嘱,后老伴有权和小王平等继承这个房子一半的权益,小王的担心不无道理。但王叔也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房子归后老伴或小王单独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指定给后老伴,之前又未现金补偿小王对这个房子从王婶来的1/4继承权,将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另外,笔者也想从法律层面,跟王叔唠唠,老年婚姻将面临的尴尬与无奈。

如前文提到,子女对父母的后老伴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年婚姻,共同生活几十年后,一旦一方生病、住院,都由各自儿女接回家养护,两人最终分道扬镳的根本原因——没有血亲或拟制血亲的纽带,就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其他方面、详细分析,敬请期待后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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