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相恋数年,但是因为年龄比男朋友大一些,男方家人一直不是很喜欢我。为了说服男方家长,这些年一直都没领证,现在实在是我这边家人也开始催了,我俩也实在不想等了,再次跟他家人沟通,还是不同意,也不愿意把户口本给他。去民政局问了,说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辖区户籍证明就可以领证,去辖区派出所,派出所说现在民检法规定派出所不再开具户籍证明。等于是现在陷入了一个死胡同,派出所这边不开证明,民政局那边不让领证,男方家长这边意思就是耗着我,说男的结婚晚点没事,女的等不起更何况我比他大之类的,不信我家人这边不给我压力,死活不给户口本。
先说明,我三十出头,没结过婚,也没有孩子,二十多岁就跟现在的对象在一起了。
跟派出所沟通,派出所让我们自己和他家人协调,但凡能协调成,我也不至于耽误这些年了。我就纳闷了,二十一世纪了,我竟然连个自由婚姻都实现不了。
谁有什么办法,或者给我普普法,这到底咋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