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8012年了,
过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封建想法早就消失不见了,
青年人实现了绝大程度的婚姻自由,
但也不能因为得到了自由就一切随心,
凡事还是要注意谨慎,
否则结果可就不那么尽人意了。
2011年5月底,
刘某与郑某在一次聚会上相认,
随后迅速坠入爱河,
恋爱仅仅十几天就要登记结婚,
女方刘某的亲戚劝告她要多考虑一下,
但刘某还是一意孤行和郑某领了证,
并且搬入了刘某的住所。
婚后两人的生活倒是很甜蜜,
其他小夫妻之间的拌嘴吵架也一次都没有发生过,
因此,
刘某认为自己当初闪婚的决定十分正确。
但是,
婚后四个月的某天,
郑某在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出了门,
伺候就杳无音信。
刘某以为自己的丈夫出了意外,
惊慌之下百般寻找却也没有结果。
此时,
郑某的家人才说出实情,
郑某经常会这样“失踪”,
常常一走数年,
从不与家人朋友联系,
就算回到家,也对自己去了哪儿做了什么绝口不提。
我们暂且不去谈论郑某究竟是去做了什么,
但是刘某却还对丈夫回来抱着希望。
苦守了一年多无果,
刘某无奈之下想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但由于证据不足,心里又还抱着侥幸心理,
所以也就回家了。
但又继续等待了两年之后,
郑某还是没有回家。
刘某心灰意冷下去了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刘某与郑某婚前认识时间短,
相互缺乏了解,草率结婚。
被告郑某从2011年10月起外出而与刘某分局至今,
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于是支持刘某的请求,
准许离婚。
年轻人总是容易冲动,
但是在婚姻大事上一定要慎重,
其实老祖宗说过的“门当户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就算不考虑家庭背景因素,
但是也还是要三观一致,起码也要做到相互了解,清楚对方的具体情况。
否则冲动之下做的决定很有可能会让人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