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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西周至今天的中国婚姻





在人类产生初期是没有婚姻制度的,婚姻制度是在人类的不断发展中逐渐演变而来的。早期的人类尚未有婚姻的概念,只是单纯地繁衍后代,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婚姻主要经历了无婚姻、族内婚、族外婚、对偶婚、个体婚这五个阶段。中国婚姻从西周至当今主要是个体婚,个体婚就是对偶婚的男女实行长期的住居,形成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中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时期受周公制定的礼的影响很大,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比较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国特有的婚姻制度。

在西周时期的《仪礼》中的《士昏礼》记载周朝婚礼的主要程序有“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从西周时期开始确立,在中国古代婚姻史上影响深远,此后各朝一直沿袭,汉唐以来在法律上规定聘娶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方式,成为我国盛行几千年的结婚方式,当今的彩礼就是这一方式的延续。周礼中“六礼”在西周时期被严格遵守,但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并不完全被各诸侯贵族所接受,在《易经》中就有“白马翰如,匪寇昏媾”的记载,就是说在周朝时就存在抢婚制度,就是你看上的女生不一定属于你,要是被别人看上也可能被人给抢走。春秋战国时期很多诸侯国都发生过抢婚事件,,比如楚国、卫国等国,都因抢婚事件而发生过国家动乱。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还推行婚姻外交,诸侯国之间往往将国君的妹妹或女儿等人嫁到“外国”,从而来达到自己的政治联盟的目的,这一时期的婚姻往往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并被后来的多个朝代所沿用,这就是和亲制度的起源,如唐朝时期的王昭君出塞和亲,起目的就是为了稳固边疆,地域少数民族入侵。有的尊贵的女子出嫁外国,身边会跟随许多滕女,比如秦穆公的女儿嫁给晋文公时就附赠好几个滕女。那时候虽然推行同性不婚制度,但是只要不同姓就行,比如侄女可以和姑母同嫁一个国君,舅舅也可以那外甥女为妻妾,这种关系在现在看来有悖论理,但在当时那个特殊的年代是被允许的。在先秦的婚姻制度中女子地位一般很低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只有极少数的女人地位高,如大秦宣太后。

在秦王嬴政一扫六合后,基本继承了周朝的婚姻制度,在离婚制度上由丈夫随意休妻变为夫妻离婚不能私了需上报官府,由官府决断是否离婚。汉代的《大戴.礼记》中有“七出”、“三不去”、“五不娶”作为离婚的准则,离婚的条件是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嫉妒、恶疾;不能离婚的条件为“三不去”,即长更三年丧不去、贱取贵不去、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能结婚的人成为”五不娶”,即丧妇长女、世有恶疾、世有刑人、乱家女、逆家女。“三不去”是对休妻的限制,体现了儒家伦理纲常,其根本上还是维护宗法伦理道德的需要,是为封建专制制度服务的。汉朝时的婚姻变化,主要受汉武帝尊儒的影响,在此后的历朝历代婚姻制度虽有变动,但基本内容不变。

我国古代的男女在结婚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现在的自由恋爱大有区别,婚姻形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与现在的一夫一妻制也有区别。现在说的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纯属吹牛皮,从先秦开始,对于妃子的人数、礼仪、待遇和职责等等,就有了明确规定。按照《周礼》记载:“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古代皇帝主要有三宫,即正宫、东宫、西宫,百姓则有三妻,即嫡妻、偏妻、下妻,古代由于受宗法观念嫡长子继承制度影响,婚姻中也有嫡出与庶出之别,正妻一般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

唐宋时期,”三不去”被写进法律,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义绝与和离,并不是我们现在电视上播的一纸休书就离了那么简单,义绝指的是由于家庭暴力,夫妻情意已绝,由官府强制离婚,和离是指夫妻双方你情我愿,自愿离婚,签订和离书。除此之外,唐宋时还禁止旁系尊卑亲属间结婚,即非同性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之间不得为婚。结婚也有身份要求,良贱之间不得为婚,和印度种姓制度很相似,等级森严。

元朝以前法律规定寡妇改嫁不准带走丈夫的遗产,但可以带走原有的嫁妆。元朝时规定离婚妇女或寡妇改嫁,不得带走任何财务。元朝婚姻制度中保留了某些蒙古族原有的传统,蒙古人实行”收继制”,即未婚男子可以收娶家族中的寡妇为妻,儿子可以收娶父亲的妾为妻,弟弟可以娶哥哥的妻子,哥哥可以娶弟弟的妻子为妻,这中制度渊源已久,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人们指责,历史上隋炀帝在其父隋文帝死后当天便收娶了其庶母宣华夫人,唐太宗也收娶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杨氏,唐高宗收继了父亲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封为昭仪,这种制度在少数民族盛行,尤其在五胡乱华时期表现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北齐。基本上都是在最高统治集团才有,至于下层官吏和广大人民拘泥于礼法,怕人笑话,基本上都是不敢的,且大多数汉人非常鄙视这种做法,所以受儒家思想文化影响,“收继婚”并不是主流,只有极少数人才敢干这种有悖人伦之事,要么是背景硬,要么就是真爱。

明清时期基本沿袭历朝历代的婚姻传统,只不过受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影响,压抑扼杀人的自然欲求,女性的地位更低了,由于“饿死是小,失节事大”,所以女性更注重贞洁、节操,如果丈夫去世了,女人就理当为去世的丈夫的守一辈子的寡,如果你想改嫁,那得遭受非常大的困难和折磨。在明清时期的贵州一代,如果女子结婚没多久就遭遇丈夫的去世,那这个时候你想要改嫁,就不可能和第一次结婚的时候那么的风光,新娘子必须要蓬头垢面,而且夫家的人要用红绳子绑着新娘子,寓意就是用来驱除新娘子身上的晦气,不然的话会传染给新的夫家。




特别是那些有了孩子之后守寡的女子,那改嫁条件就更加的严苛了,据悉在某些地区要求女子的前夫家人提出去指定的山林中住几十天,这样其实也是希望这个女子能被外界空气给净化干净,这样才可以干干净净的嫁到别人家里去。

中国古代大官富人妻妾成群,但也有穷人因为没钱娶不到媳妇儿,无法满足自身需求,古人受宗法观念影响,讲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家室,就无法传宗接代,容易被人耻笑,所以便衍生出来了典妻制度,这种制度与典当累行业相似,从汉代开始出现,就是有人把妻子当做货物售卖,这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只是临时性的买卖婚姻,由买卖双方签订契约,一般是两到三年,相当于卖身契,上面还要标注女人的年龄、租用的时间、是否具备生育能力等,到期后仍要把女人赎回,典妻制度在宋代盛行,元明时明令禁止,但由于元明时期正值小冰河期,天灾不断,百姓生活贫困,无钱娶妻,又需要劳动力来生活,所以典妻现象屡禁不止,清末民初一直存在,由于这种现象有违伦理,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好,这种现象便消失了。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进入了近代史,近代中国处于传统与现代的转型之中。伴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不断加深,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不断加深,一些先进知识分子逐渐觉醒,掀起了一系列思想解放与改革运动,西方资产阶级学生和文化也传入中国,开阔了人们的视野,西方的婚恋观也传入我国,一些传教士在《万国公报》上用大量篇幅描绘西方家庭的婚姻生活及婚姻制度,梁启超、康有为等先进知识分子抨击封建婚姻制度,主张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纳妾。中国人逐渐抛弃了旧有的传统封建的婚姻观,树立起以爱情为追求目标,崇尚自由平等、共同志趣的新的婚姻观,新的观念促进人们对婚姻的再思考,两性关系渐趋平等。但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和纲常伦理根深蒂固,在广大农村和落后地区新的婚姻观念影响不大,主要是在少数官宦子弟和富商大贾子女中有所提现,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这种现象主要在沿海通商口岸地区,内陆依旧落后,传统的封建婚姻制度仍占据主流地位。

民国时期,新《民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倡导自由恋爱,这推动了中国婚姻制度的变革,但在当时中国军阀混战与外国侵略,内忧外患的影响下效果有限。

在国共十年对峙时期,1931年12月1日,苏区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废除封建婚姻制度,禁止抱童养媳,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红军北上长征后,封建婚嫁的一套旧礼俗又死灰复燃,可见近代中国封建婚姻观念根深蒂固。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4月颁布《婚姻法》,提倡男女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婚姻,这与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提出的主张基本一致,提现了党的政策的延续性,冲击着传统的“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的封建礼教。新中国成立初期,组织安排婚姻比较盛行,比如给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安排一个历经沧桑的革命英雄,爱情则被忽略了。在十年文革时期,信仰与阶级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这个时代的婚姻标签被打上了”革命”二字,结婚和离婚都是为了“革命”,领一张写满毛主席语录的结婚证,办一场像毛主席鞠躬宣誓的婚礼成为了当时的主流。改革开放以来,男女地位更加平等,不再像以前男尊女卑的情况,婚姻对后代的变化逐渐减少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婚礼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不再只拘泥于传统的婚礼仪式,西式婚礼也渐趋流行,婚姻花费也比以前多了。

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使感情的破裂成为正当的离婚理由,这推动了中国婚姻制度化、法律化的进程。随着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确立与完善,中国经济发张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择偶观、生育观有很大的变化,当今中国不婚主义盛行,受西方性观念的影响,人们认为性是人的功能,而不是婚姻的功能,许多女性不再像旧中国那样在家相夫教子,现今的女性多主张经济独立,不依靠男人,只依靠自己,认为结婚会影响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实现,不希望被婚姻和家庭所束缚,渴望自由。当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拜金主义也盛行,也有一部分女性认为”混得好不如嫁的好”,一心只想嫁给高富帅。受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性自由、性解放之风盛行,婚外情、第三者插足、未婚同居相继成为新风尚,一些人对家庭的观念逐渐淡泊,外界的诱惑感也在不断增强。根据婚姻大数据分析,当今中国离婚成为家常便饭,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人们更加注重婚姻的幸福度,物质条件好了,夫妻之间如果缺少沟通、信任,就会造成安全感的缺失,造成精神上的交流不足,最终导致离婚。

总得来说,从西周至当今中国婚姻的发展始终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也离不开人们对世界社会的认知,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不同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情况。纵观中国婚姻发展历程,总趋势是前进的,但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也有不少曲折,我相信在当下这个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中,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关于婚姻相关法律的健全与完善,立足传统婚姻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抵制西方腐朽婚姻思想,我们中国的婚姻形态才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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